2020年成都免费人才安居购房申请政策条件及标准必看攻略如下:
可申请人才安居区域:锦江、青羊、金牛、成华、武侯、龙泉驿、青白江、温江、新都、双流、郫都区(以下简称11城区)
一、人才安居政策及标准
1、(安居政策) 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2、(购房支持) 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3、(人才公寓)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期为5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
4、(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 产业高技能人才可按职住平衡原则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的配套住房,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
5、(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 鼓励用人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提供给本单位的基础人才租住。
6、(安居面积标准) 人才公寓建设面积标准60-120平方米,《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建设面积标准为35-120平方米。
7、(安居方式选择) 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9、(不重复享受) 本市人才安居工程与其他购房优惠政策(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及其他人才住房优惠等)不得重复享受。
二、人才安居准入、申请和审核
1、(人才公寓准入条件) 申请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a)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b)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c)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2、(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准入条件) 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a)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b)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c)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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